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国土资源局委托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文件;
(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2、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例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12月17日至年01月07日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01月06日16时30分。申请人在年01月07日将所需材料送至固镇县投资大厦西侧副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个人持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手续等),固镇县国土资源局和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将会据此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01月11日10时00分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日止,竞买人不足三家,直接转入挂牌方式。
2、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挂牌活动定于年1月24日10时00分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会议室举行。
3、挂牌活动于年1月09日8时至年1月24日10时,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1月18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年1月21日17时30分。
4、拍卖或挂牌截止前半小时,由县土地市场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密封后交现场拍卖或挂牌主持人拆封,报价没有达到底价则不成交。
5、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10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出让金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8、交地时间和方式: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国土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9、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
10、①出让宗地具体规划、建设条件相应指标的设定及实施问题,由县规划部门负责解决。②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11、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12、本宗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固镇支行账号:
开户行:工行固镇支行账号:
开户行:徽行固镇支行账号:
开户行:固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
咨询-
固镇县国土资源局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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