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手术之前,都需要签一份手术知情同意书。每个人都有可能被迫在毫无背景知识的情况下,突然面对这样一份充满术语的文书,在短时间内就要对自己或亲人进行一次生死判决——凡是经历过这样场景的人,大概都会觉得签字的笔瞬间重如千斤。
为什么在手术之前要签署这样一份医疗文书呢?是不是医生打算通过这样的方式为自己免责?这其实就涉及到了医学伦理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即知情同意。
年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规定,“实行手术前必须有患者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这是知情同意原则第一次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出现。而后这一原则不断在司法及医疗领域普及强化。
从法律角度上分析,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行为是一种法律授权行为,即允许医生在其身体上实施具有一定破坏性的行为,当然,这种破坏性的行为是为了使其康复,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存在也就是为了保证这种破坏性的合法性。
那么这里就需要谈到老百姓很